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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联界别委员热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、监察法草案

发布日期:2018-03-14 信息来源:宣教部


机构改革方案力度空前 反腐工作更加有法可依

“力度非常大”,尽管对这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力度之大早有预期,但当改革方案出现在公众面前时,委员们还是忍不住惊叹。3月13日下午,在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小组讨论会上,委员们围绕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、监察法草案直抒胸臆,各抒己见。

“根据机构改革方案,改革后,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,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,这个力度非常大,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,减少的比例超过了20%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在发言中说。

同样感受到此轮机构改革“力度空前”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、甘肃省工商联主席郝远。他说:“以我过去在政府工作的经验来看,这次国家机构改革力度比以往大得多,思路清晰。”

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,涉及面广、影响范围大。委员们对机构改革方案关注的视角各有不同,对于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的将组建生态环境部,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,有委员表示,方案中,环保部门的污染防治职责得到了空前加强,有利于打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战役之一——“污染防治攻坚战”。

对于国税地税机构合并,委员们纷纷表示,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,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,以及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,将工商、质检合并,对于民营企业是重大利好。

“不过,机构改革方案在实施时,还需在具体设置上进一步细化,避免各部门之间在行政事项,尤其是行政审批上重复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云南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建议说。

委员们普遍认为,此次机构改革是一次科学化的设置,科学配置权力,减少机构数量,简化中间层次,推行扁平化管理,尽可能避免部分政府部门相互扯皮或“多头治理”的问题。

“过去政府处理事情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,一牵扯就是很多部门。现在分类更明确,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了,省去很多麻烦。”郝远说。

除了机构改革方案,委员们对监察法草案也给予了高度关注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在发言中说,监察法是法治的进步,把反腐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、新举措、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,有利于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,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。

“几顶大盖帽,管不了一个小草帽,相信本轮机构改革之后,这种多头管理、职责不清的现象会大有改变”。磨长英说,“机构改革对同类项进行合并,减少了老百姓的办事环节,降低了政府的成本,于国于民都是利好。”

全国政协委员、辽宁省工商联主席赵延庆表示,监察法草案的出台让反腐败有了法律依据,让反腐工作更加有法可依,更加公正透明,是一项有利举措。一直以来,有些政府部门职能重叠,互相矛盾,造成了一些低效运转。“比如在地方,国土部门有国土规划职能,发改委有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能,建设厅有建设规划职能,有些时候难免互相制约。对相关职能进行合并,有利于经济的发展。”赵延庆说。

全国政协委员、海南奥林匹克花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川建表示,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,对于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,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